摘要: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2021年第159号本院在执行 (2020)陕0822执38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2021年第159号
本院在执行 (2020)陕0822执38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尚未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书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并自愿支付悬赏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张王清,男,1960年2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沙庄村沙庄自然村20号,身份证号码:61272319600219****。未履行人民币1498536.7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张彦斌,男,1974年10月20日出生,汉族,现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林荫路惠泉巷5号,身份证号码:61272319741020****。未履行人民币1498536.7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温永良,男,1960年2月19日出生,汉族,现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身份证号码:61272319721224****。未履行人民币1498536.7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柴建林,男,1972年7月18日出生,汉族,现住陕西省府谷县府谷镇桑园梁行政村仓贺贸自然村45号,身份证号码:61272319720718****。未履行人民币1498536.7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对举报人给予1000元奖励。
本院对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本期悬赏公告有效期为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2月30日。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912-8731139、8731924、8722110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